各乡(镇)、场、街道、片区,区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高昌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高区党办〔2021〕3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监督管理部门的通知》(高区政办函〔2022〕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高昌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转发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3月19日18:30时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区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程燕华电话:0995-8531325
马建平电话:0995-8660315
传 真:0995-8523551
附件:《高昌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