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新交运〔2024〕5号)及吐鲁番市交通运输局《工作提醒》文件要求,按照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全区农村客运补贴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表》,现将2024年度高昌区农村客运补贴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表(详见附件)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13日起至6月19日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高昌区交通运输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