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组织专题学习8次,实现乡村两级干部学习全覆盖。创新“党建+法治”学习模式,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4场次,邀请法律顾问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受教育群众3000余人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乡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绩效考核,全年召开法治建设专题部署会2场次,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4个,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筑牢国家安全思想防线,维护乡域和谐稳定。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国家安全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宣传活动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深化平安乡村建设,整合乡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力量,建立“警格+网格”联动机制,划分基础网格29个,配备专职网格员29名,兼职网格员264名,实现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针对辖区内企业、商铺、学校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检查38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96处。强化夜间治安巡逻,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要求,整合资源组建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备执法人员13名,其中公务员3名、事业人员10名。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4次,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聚焦环境卫生、安全生产、违法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1次,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规范行政决策工作流程,增强决策公信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环节。涉及乡村道路修建、水利设施改造等民生项目,邀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共120余人次参与。聘请1名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等法律事务38次,提出法律意见42条,采纳率达95%。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依法处置能力。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件,构建“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处置体系。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机制,明确报告流程、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设标准化应急物资仓库,储备帐篷、急救药品等物资4大类200余件。开展应急演练8场次,涵盖防汛抗旱、火灾扑救、疫情防控等场景,参与人员1500余人次,提升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六)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枫桥经验”实践,整合乡综治中心、司法所、村调委会等力量,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吸纳村干部、老党员、乡贤等组成调解队伍6支,调解员32名。创新“积分超市”激励机制,将矛盾调解、参与普法等法治行为纳入积分管理,村民可凭积分兑换生活用品,激发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建立“登记受理—先行调解—调解化解—分流交办-案结事了-督办回访”工作闭环,全年排查化解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劳资纠纷等各类矛盾136起,调解成功率达98%。畅通行政复议、信访诉求渠道,受理群众信访事项58件。
(七)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依托区级9+X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网格上报信息117819条,有价值信息2230条,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和困难诉求收集工作,解决群众困难诉求148条,党建办要一段话+数据,提升服务便捷度。
二、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做法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政治引领根基。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6次,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党内法规,推动班子成员专题研学4次。
二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治工作体系。对照吐鲁番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清单要求,细化制定乡党委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链条。
三是深化反恐维稳法治化,筑牢安全稳定屏障。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次,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240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思维深度融入不足。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存在重行政手段、轻法律手段的倾向,在处理复杂问题时“遇事找法”的自觉性不够。少数干部学法流于形式,对与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不深不透,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欠缺。
二是法治建设均衡性有待提升。城乡法治资源配置不均,乡村法律服务力量薄弱,村级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现象。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对老年人、流动人口等重点群体的普法方式单一,群众“学法用法”的内生动力尚未完全激发,“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氛围不够浓厚。
三是执法规范化水平需持续提高。行政执法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倾向,部分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不强,存在简化法定程序、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日常监督缺乏常态化、精细化手段,对执法全过程的监督覆盖面和有效性不足,导致个别执法行为存在随意性。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引向深入,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安排专题学法不少于6次,开展干部政治轮训4场次,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将法治思维培养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通过案例教学、旁听庭审等方式,增强干部运用法治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优化资源配置,夯实基层基础。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实村级法律服务力量,推动法律顾问每月服务不少于2天,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深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开展专题培训4场次,提升基层法治骨干履职能力。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问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重点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执法案卷定期评查制度,每年开展一次执法质量检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加大法治建设在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挂钩,倒逼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四)聚焦服务保障,推动法治赋能。围绕自治区“五大战略定位”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健全法治服务保障机制,出台针对性法治配套措施。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涉企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合同审查、风险防范等精准服务,全年服务企业不少于30家次。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整合调解、仲裁、诉讼等资源,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法治化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