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在市局关心与支持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高昌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服务,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综合能力逐步提高,现结合单位工作职能,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分局党组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全年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工作4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讲法治课2次。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科学谋划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化法治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提升队伍素质的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书记视察新疆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固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将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纳入“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中。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讨论,提高干部业务能力。三是开展法律法规进企业宣传活动。结合生态环境安全排查工作,深入辖区企业开展宣传,通过现场发放宣传单、讲解等方式向企业宣传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科普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环保责任感和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和治理意识。四是组织干部深入包联社区开展基层群众普法教育宣传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广泛向各族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
(三)优化政务服务,助力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严格落实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制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准入条件以及满足“分区管控”(“三线一单”)的建设工程并有利于我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上做到提前介入、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建立环评审批集体决策制度,做到集体研究、审议、审批,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推行容缺办理、豁免管理、告知承诺等审批方式,提升环评审批的包容性,促进环评审批提质增效。2025年,完成建设项目网上备案登记43家,初审21家。同时,二是把为企业服务作为工作的重点,为企业服务时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开展送法入企,组织企业环境管理人员培训3起,走访重点企业30余家次,指导帮助企业完成环境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备案。建立企业帮扶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4起,推动企业绿色转型。三是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企业环评信息4次,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畅通渠道,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的热难点问题。2025年共受理12345群众环境举报案件75件,已全部办结,建立信访案件回访机制,对重点信访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五)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2025年聘请了法律顾问1名,法律顾问为我局审核项目合同3份,提出修改意见6处。法律顾问为我局干部释法培训1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队伍能力有待提升。办法干部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理解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专业法律人才相对缺乏,法治工作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二)普法宣传实效性不足。普法形式和宣传形式较为单一,针对性和精准性不强,企业、群众主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有待提高。个别企业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理解不够,环境违法行为仍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深化法治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养和法治能力。
(二)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压实审批时限。联合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企业帮扶指导,开展送法入企,帮助企业解决环保难题,落实包容纠错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轻罚,激发市场活力。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利用6.5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以案释法,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全社会环保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