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高昌路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自治区、市、区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组织领导
1.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通过专题研讨、专家辅导、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全年组织街道中心组学习7次,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2.强化主体责任,完善推进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崇法、尚法、用法。
3.健全组织保障,夯实基层基础。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法治建设的日常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加强街道司法所建设,保障其依法独立履行职能。注重在法治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加大法治专门队伍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提升整体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和水平
1.优化机构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严格遵循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系统梳理并明晰街道办事处内部各科室、各社区的职责权限,厘清职责边界,避免交叉重叠和推诿扯皮,确保职能配置科学、权责边界清晰、运行流程顺畅。核心举措是全面实行内容完备、准确规范的履职事项清单。该清单依法向社会公开,明确列示各部门的职权名称、实施主体、法律依据、运行流程、办理时限及对应责任,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通过清单化管理,将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促进了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提升了治理精准化水平。
2.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街道、社区两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流程,健全接诉即办、快速响应机制。全年通过热线平台接收并办结群众各类诉求244件,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保持高位。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完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社区工作室建设,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资源,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1.理顺执法体制,夯实工作基础。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明确执法主体资格和管辖权限。设立相对统一的综合执法岗位,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配发执法记录仪等装备,为规范执法提供基础保障。
2.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完善街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具体操作流程,压缩执法随意性空间。强化对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明确由司法所承担街道层面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职责,全年累计开展合法性审查13件,提出审查意见53条,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本年度,街道行政执法行为总体规范,未引发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3.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针对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年累计开展各类检查28次,依法清理、纠正各类违规行为97起,教育引导相关人员1万余人次,有效维护了辖区正常秩序。同时,加强执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四)深化法治治理实践,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1.健全调解网络,提升化解能力。完善“街道-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共有专兼职调解员59名。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专业素养和调解技能。推广“居民议事亭”等基层微治理品牌,搭建群众参与矛盾调处平台,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2.畅通诉求渠道,深化信访法治化。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制度,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处理信访事项,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健全信访与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的衔接联动机制,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努力实现“事心双解”。全年通过各类渠道排查受理矛盾纠纷507起,成功调解503起,调解成功率达99%;累计化解群众各类困难诉求562起。
3.强化源头预防,降低矛盾风险。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充分听取意见,评估潜在风险。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解。结合“八五”普法,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五)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营造全民守法浓厚氛围
1.拓展宣传阵地,丰富载体形式。扎实推进街道“四个一”(一个法治文化广场、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站、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社区“三个一”(一个法治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人民调解室)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线上微信群、公众号覆盖145个网格延伸服务前沿阵地,全面打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最后一米。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普法宣传。全年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等“法律六进”活动18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直接或间接受教育群众约5700人次。
2.聚焦重点对象,提升宣传实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会前学法、年终述法制度。持续优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法律顾问定期坐班,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调解、开展法治讲座,全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余次,有效满足了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
3.深化依法治理,培育法治文化。将法治元素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引导居民依法参与社区事务管理。通过典型选树、案例释法等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风尚。同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常态化开展反恐维稳法治宣传和风险防控工作,深入进行去极端化教育,通过周一升国旗“每周一典”、司法干部释法讲、包联干部入户讲等方式,持续加强重点群体法治教育、去极端化教育、感恩教育,共开展宣传活动81场次,受教育群众1638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当前法治建设工作对专业化要求日益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在学历背景、专业资质和实践经验方面存在短板,对法律法规及具体业务的理解把握深度不够,影响了政策执行与服务的精准性。
(二)法治宣传方式创新亟待突破。随着辖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民生需求多元化,现有宣传路径与形式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传统模式占比较高,数字化、互动化手段应用不足,制约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与实效性。
(三)法治资源整合与基层适配需优化。街道与社区之间、不同业务领域之间的法治资源分布尚不均衡,协同机制不够畅通,在响应基层复杂治理需求时,资源调配与服务精准度仍有提升空间。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夯实法治基础,提升队伍专业水平。强化法治人才培养与引进,开展系统性专业培训,推动执法人员、调解员等持证上岗。完善法治工作考核机制,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学习,提升整体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
(二)创新宣传路径,增强普法实效性与参与度。拓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矩阵,推广案例教学、短视频普法等形式,推动法治宣传进网格、进家庭。结合重点人群与热点问题开展精准普法,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多元协同,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效能。
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资源深度融合。依托“街道—社区—网格”三级体系,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