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吐鲁番市高昌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6日在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
2025年12月17日
上一条:
下一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