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场、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89号)精神,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高昌区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高昌区实行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你们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5月8日18:30时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区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程燕华 电话:0995-8531325
马建平 电话:0995-8660315
传 真:0995-8523551
附 件: 1.《高昌区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2.《高昌区实行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