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高昌区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预算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3〕9号)、《关于同意变更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有关事项的批复》(高党农领办〔2024〕2号)文件要求,高昌区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预算资金1150.0304万元。
二、资金分配结果
高昌区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预算资金1150.0304万元。按照上级下达吐市财振资金文件及高党农领办文件项目计划备案表,将部分项目预算调减,资金重新分配下达至项目实施责任单位。
序号
|
单位
|
项目名称
|
支出功能分类
|
金额(万元)
|
调减文号
|
1
|
火焰山镇人民政府
|
火焰山镇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143.9
|
高区财农〔2024〕6号
|
2
|
火焰山镇人民政府
|
火焰山镇巴达木村农文旅产业发展项目
|
2130505生产发展
|
400
|
3
|
火焰山镇人民政府
|
火焰山镇粪污一体化示范项目
|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470.1304
|
4
|
红柳河园艺场
|
红柳河园艺场桑葚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
|
2130505生产发展
|
136
|
合计
|
1150.0304
|
|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调减表
序号
|
单位
|
项目名称
|
支出功能分类
|
金额(万元)
|
2
|
火焰山镇人民政府
|
火焰山镇巴达木村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143.9
|
3
|
火焰山镇人民政府
|
火焰山镇青年就业基地项目
|
2130505生产发展
|
400
|
4
|
火焰山镇人民政府
|
火焰山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470.1304
|
5
|
农业农村局
|
红柳河园艺场桑葚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
|
2130505生产发展
|
136
|
合计
|
1150.0304
|
监督电话:0995-8523637高昌区财政局办公室
附件:高区财农〔2024〕10号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预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