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高昌区2024年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高区财预〔2024〕1号),我区2024年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5万元。
二、资金分配结果
高昌区2024年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505万元。按照预算安排,将各任务资金下达至项目行业部门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高昌区2024年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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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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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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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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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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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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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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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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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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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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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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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995-8523637高昌区财政局办公室
附件:高区财预〔2024〕1号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