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高昌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2024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4〕2号),我区2024年市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20万元。
二、资金分配结果
高昌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620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乡村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1620万元。按照上级下达吐市财振资金文件,将各任务资金下达至项目行业部门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高昌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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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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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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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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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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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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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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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乡村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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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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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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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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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995-8523637高昌区财政局办公室
附件:高区财农〔2024〕12号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