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昌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68元,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12元。城市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20元、城乡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035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20元。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特殊生活补贴,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20元特殊生活补贴,100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特殊生活补贴,儿童福利生活补助1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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