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相关规定,为保障公众平等享有公共文化服务权益,现将吐鲁番市图书馆免费开放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免费开放时间
免费开放服务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09:30—20: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10:00—19:30
节假日开馆时间:
09:30—20:30
(周一闭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二至周日正常开放)
具体节假日的开放安排,请关注场馆最新公告。
二、场馆地址
吐鲁番市东环路延伸段与312过道交叉口
三、主要免费服务项目
1.各阅览室、自习区面向读者免费开放。
2.提供图书、报刊、地方文献等文献资料的馆内免费阅览服务。
3.凭有效读者证可免费外借馆藏图书。
4.提供文献信息咨询、公益讲座、阅读推广等基础性文化服务。
四、入馆须知与温馨提示
1.本馆面向全社会免费开放,入馆请按照要求实名登记,指定位置停放车辆,学龄前儿童须有监护人全程陪同。
2.馆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3.馆内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不得袒胸赤膊穿拖鞋、言谈举止文明。
4.馆内设有免费存包柜,存包后方可进馆借阅、自学,贵重物品请随身保管好。
5.请保持馆内安静,手机等通讯工具请提前调整到“振动”或“静音”模式,接打电话请移步走道,避免大声喧哗。
6.借书请办理借阅手续,严禁抢占座位,每次阅读只拿一本。请勿在文献上批注、涂改、折叠、污损、剪切、撕页,未经借阅,不得将文献带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7.请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在墙上、门上、桌椅上、玻璃上等胡乱涂抹,严禁用脚蹬踏桌椅。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吃零食。
8.请勿在馆区内从事与图书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9.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图书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做文明读者。
请读者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维护安静、整洁的阅读环境。请爱护书籍及公共设施,严禁涂鸦、撕毁书刊。周一为固定闭馆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用于内部整理、设备维护及业务学习。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为确保开放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建议读者在前往前,通过“吐鲁番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动态、活动通知及服务指南。
吐鲁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995-8523216;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995-7615860。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