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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高昌区2024年首届纳孜库姆大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高昌区文旅局     发布时间:2024-05-13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各乡镇(场,街道,片区):

根据自治区旅发大会高昌区观摩点演绎活动方案,按照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充分履行好文旅部门职能职责,特举办高昌区2024年首届纳孜库姆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9日19:30

二、活动地点

苏公塔景区

三、活动主题

非遗新体验·歌舞吐鲁番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高昌区文化馆

葡萄镇人民政府

苏公塔景区

五、参赛要求

1.参赛人员必须属于各乡镇(场,街道,片区)民间艺人、艺术院团在校生、校外培训机构的学生,已经在专业表演单位上班的人员不得报名。

2.所有参赛节目内容要健康,反映新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英雄。

3.比赛均以抽签方式确定出场顺序。

4.参赛选手的服装及道具,乐队伴奏均需自带,比赛必须带妆参赛。

5.选手节目申报后不得更改,如在比赛中未按申报节目演唱,将按评分标准扣分。

6.每个节目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超过时间限制的节目均为无效)。

工作职责

区文旅局负责比赛的整体流程控制和策划,并组织各乡镇(街道、场、片区)参加比赛;葡萄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现场布置;苏公塔景区配合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七、活动内容

面向高昌区各乡镇(街道、场、片区)的舞蹈团队、民间艺人开展纳孜库姆大赛海选,评选出8支参赛队伍参加6月8日举办的2024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第十二届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周宣传展示活动,并在活动日进行纳孜库姆决赛

、相关要求

1.做好报名审核工作乡镇,场,街道,片区专门组织人员进行报名工作,须严格审核报名者是否为专业演出单位的人员以及演出内容是否符合比赛要求如报名节目中涉及演唱的部分,需在提交报名信息给区文化馆的同时,附上歌词内容。

2.广泛宣传动员。宣传部门做好比赛前的预热宣传,充分运用抖音视频号,网络、微信等全媒体,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比赛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形式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3.报送参赛人员信息。乡镇,场,街道,片区51319:00前将报名人员信息及歌词汇总报送至文化馆,并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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