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报送2023年改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建设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结合高昌区学校布局规划及办学需求,制定我区2023年教育发展规划。
一、规划情况
(一)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总投资500万元,用于第二、四、五、六、十等5所幼儿园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截至目前,维修改造资金315万元项目已基本完工,设备185万元已供货并验收完毕。
(二)2023年新疆西藏等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第一批)
总投资233.41万元,用于胜金乡中心幼儿园等10所农村幼儿园维修改造。截至目前维修改造均已完工投入使用。
(三)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中央资金(第一批)、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自治区一般债券资金
总投资225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12万元,自治区资金640万元,用于建设第七中学教学楼、综合楼、消防水池及附属设施工程,目前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四)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资金(第一批)
总投资862万元,用于建设高昌区第三中学400米塑胶运动场项目,目前项目正在办理用地手续。
(五)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自治区一般债券资金
总投资252万元,用于建设胜金乡木头沟中学塑胶运动场项目,目前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二、预期效益
第七中学的建设,将缓解城区初中学位短缺问题,缓解我区大班额、大校额,为实现2032年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均衡打下良好基础。运动场建设项目是改善学校教育设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求,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现实要求。幼儿园的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建设,改善城乡幼儿园办学条件。
三、保障措施
我区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阳光操作”,厉行勤俭节约,杜绝超标准建设和奢华浪费,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防止发生套取、挪用、截留资金等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之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