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高昌区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高昌区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准确掌握应该公开的内容和事项。高昌区公安局户政、出入境交管窗口已进驻吐鲁番市政务服务中心,主动向社会公开了户政、出入境交管窗口设立地址、办公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办证流程、收费标准等信息。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高昌区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组织民警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利民、惠民、便民的重大举措来加以认识和提高。同时,加强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信息公开事务工作的开展,按时参加上级组织培训8场次,进一步提升了工作能力。现将主动公开警务内容报告下:

1.公开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新修订的交通法规。如《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危险驾驶罪处理规定等。

2.公开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安全知识。如《交警和客货运企业签定责任书》《交通安全手把手教》《春季汽车怎么开》《行车安全从细处着手》《开车油耗高,三大妙招教你轻松解决》等。

3.公开了交管业务各类指南。如“校车驾驶资格许可、补领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补领号牌、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非机动车登记、对举报交通事故后逃逸违法行为的奖励、交通事故侦破协助奖励”等放管服措施。

4.在出入境、交警大队和车管所均设置了部门民警、职工工作照片公布栏,综合办公室实行亮证上岗,服务窗口实行挂牌上岗。

5.在办公大厅设置公示栏,公开了单位工作内容,任务,职责和权限;公开了部门民警职责,权利和义务。

6.交管部门和车管所、凤凰城168车驾管业务办理便民服务点均在业务办理大厅公开了车辆业务办理的原则、依据、程序和规定。

7.交管部门和车管所均在车辆业务办证大厅公开了公安交警办事制度、工作流程和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8.公开了交通违法内容及处罚种类。

9.公开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程序和结果。

10.公开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规定,公开了举报、投诉、方法及电话号码。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规定所属有关部门应对拟公开事项的涉法涉密内容进行审查,按规定上报审核;相关部门对拟公开的事项及公开形式提出意见,报经局领导审签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需报上级机关批准的,经上级公安机关相关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开。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申请政务信息公开的条件、形式、答复期限、处理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规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对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违规收取费用等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平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对单位公开目录进行了完善调整,充实了相关内容、切实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服务和回应关切水平。

(五)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一是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了各项政务信息及时准确报送。其次,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目标,有力地促进了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整体推进。二是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利用“交管12123app”进一步增强了交管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方面,通过多渠道将新增的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告知群众。如,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摩托车安全管理、打击车管业务非法中介以及车驾管业务便民措施等,未出现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情况。四是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了人员和工作职责,并加强了检查督导,做到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五是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在政务大厅公安窗口、车管业务大厅公布了业务受理流程,设置专职业务导办。六是行政收费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依法申请的程序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申请,并及时向群众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未出现乱收费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85

行政强制

174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3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本单位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的效益越来越强,已成为服务群众,及时公开公安机关信息的重要窗口,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交管业务工作较多,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较少,导致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二是政府公开信息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局党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重要阵地作用,要积极适应当前公安工作形势,切实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头,进一步强化相关信息公开责任部门的沟通配合,要求治安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等公安窗口部门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协作配合,及时分流群众申请诉求,要严格审核法律适用问题,要做好外发布信息的把关,确保信息报送工作的及时高效。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综合业务能力。进一步扩展公开渠道,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并根据人民群众日常较为关系的问题,充分发挥“两微一抖”政策宣传、民心互通、便民利民的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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