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函》、吐鲁番市《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高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五个方面,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取得新的成效。
(一)依法依规推进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要求,在上级自然资源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等及时发布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主要职责及坐落位置、领导简介机构职能及科室负责人、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机构职能职责及坐落位置,主动公开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土地供应与出让、土地供应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规划认可、不动产登记以及矿业权出让转让、成交等信息,推动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交易平台透明运行。截至目前,共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66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公告71个、《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45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5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6本、竣工规划认可45本。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布自然资源执法类行政处罚案件42个。进一步加大财务预决算公开力度,按时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说明。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土地估价行业、测绘资质单位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等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清单及结果。认真梳理完善高昌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权责清单,及时面向互联网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提供在线查询,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严谨规范做好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我局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联系,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严格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截至目前,接收通过邮寄、网络、现场提交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3件均已按要求及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指导监督,各部门指定1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2021年,未发生泄露国家秘密、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情况。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因我局没有门户网站,在充分依托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区人民政府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五)严格政务公开监督保障。结合人员变动,我局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靠上抓;局机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同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形成政务公开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履行政务公开责任制,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明确具体落实到部门和人员,同时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系统综合考核,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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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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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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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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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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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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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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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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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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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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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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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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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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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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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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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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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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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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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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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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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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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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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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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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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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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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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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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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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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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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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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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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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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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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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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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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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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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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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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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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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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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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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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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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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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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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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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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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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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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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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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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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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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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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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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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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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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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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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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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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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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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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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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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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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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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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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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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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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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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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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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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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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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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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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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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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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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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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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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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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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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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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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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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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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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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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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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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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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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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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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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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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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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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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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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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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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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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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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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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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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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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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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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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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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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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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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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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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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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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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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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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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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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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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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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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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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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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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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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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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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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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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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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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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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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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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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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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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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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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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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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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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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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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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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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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型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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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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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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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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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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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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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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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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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要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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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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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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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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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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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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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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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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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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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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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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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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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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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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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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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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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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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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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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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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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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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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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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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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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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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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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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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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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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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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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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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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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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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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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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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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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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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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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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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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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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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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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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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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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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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专业知识培训渠道缺乏。目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专业知识和技能缺乏,工作质效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在撰写信息、报送信息方面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
(二)工作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以全区政务公开督导检查为契机、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盯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的“三个目标”,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面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质量和时效,为高昌区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全力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推进高昌区自然资源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将依法依规做好全区26个领域涉及自然资源工作政务公开事项,确保及时公开。三是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区不动产中心依托新疆政务服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全面打通区域地域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了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服务云平台,实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商品房抵押权登记、查询业务。通过异地(申请人所在地)申请、网上流转、属地(不动产所在地)办理、网上支付、电子证照推送、服务等方式,形成了“异地申请、 属地办理”服务措施,全面提升了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解决了老百姓办理不动产权证“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积极开展不动产登记网络改造和系统升级、不动产登记抵押业务“跨省通办”,现预告业务、抵押业务还在测试阶段,全年已测试完226笔业务。四是全面加强自然资源政策法规解读。结合高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管理工作实际,加强对本部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政策解读学习,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有效的服务。五是狠抓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要求,我局采取会议、交流等各种形式,重点加强各部门业务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公开权力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我局适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建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凝聚工作推进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