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安排,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文件和自治区财政厅、市财政局有关要求,高昌区财政局于2024年6月3日至10月30日,对吐鲁番市高昌区水利局、吐鲁番市高昌区新城片区管委会、吐鲁番市高昌区永平殡葬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重点检查内容
(一)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厉查处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还须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二、检查结果
通过检查三家单位,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会计凭证管理不规范、会计凭证装订不及时、凭证装订不整洁、会计科目使用错误、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购买固定资产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在充分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会计法律法规,责令被检查单位对照问题,逐项梳理,调整账务,加强财务管理等,被检查单位正在积极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