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下达高昌区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64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上级下达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64万元。
二、资金使用安排原则
按照上级下达吐市财综资金文件及资金使用分配表,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吐市财综〔2024〕13号-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二是高区财综〔2024〕6号-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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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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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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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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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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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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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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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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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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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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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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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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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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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监督电话:0995-8523637 高昌区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