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高昌区2023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作者:     来源: 高昌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高昌区2023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202228),《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202230我区2023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58.2万元分配到高昌区“雨露计划”项目。

二、资金分配结果

高昌区2023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分配到高昌区“雨露计划”项目58.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453167万元,自治区资金37.746833万元。高昌区委员会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项目批复文件及资金使用分配表将各任务资金分配下达至教育部门。

高昌区2023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结余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合计

中央资金

自治区资金

项目名称

高昌区教育局

58.2

20.453167

37.746833

高昌区2023年“雨露计划”项目

监督电话:0995-8523637  高昌区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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