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高昌区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农〔2021〕36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吐市财农〔2022〕10号)、《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农〔2021〕39号)、《关于下达2022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农〔2022〕5号)项目结余资金共341.155316万元。
二、资金分配结果
高昌区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分配的高昌区贷款贴息项目192.699397万元、葡萄镇安装路灯项目148.455919万元、共计341.155316万元,按照上级下达高党农领字资金分配文件及项目计划报备表,将任务资金分别分配下达至项目实施部门高昌区农业农村局、高昌区葡萄镇人民政府。
高昌区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资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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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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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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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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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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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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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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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99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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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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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28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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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贷款贴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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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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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5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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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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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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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镇安装路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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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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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15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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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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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14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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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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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995-8523637高昌区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