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关于高昌区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分配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高昌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17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高昌区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农〔2021〕36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吐市财农〔2022〕10号)、《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农〔2021〕39号)、《关于下达2022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农〔2022〕5号)项目结余资金341.155316万元。

二、资金分配结果

高昌区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分配的高昌区贷款贴息项192.699397万元、葡萄镇安装路灯项目148.455919万元、共计341.155316万元,按照上级下达高党农领字资金分配文件及项目计划报备表将任务资金分别分配下达至项目实施部门高昌区农业农村局、高昌区葡萄镇人民政府。

高昌区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资金单位

分配金额

中央资金

自治区资金

市级资金

项目名称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192.699397

2.57065

190.128747

高昌区贷款贴息项目

葡萄镇人民政府

148.455919

42.018419

106.4375

葡萄镇安装路灯项目

合计

341.155316

2.57065

232.147166

106.43750

监督电话:0995-8523637高昌区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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