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3年高昌区市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及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3】1号),我区2023年市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10万元。
二、资金分配结果
高昌区2023年市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610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按照上级下达吐市财农资金文件及资金使用分配表,将任务资金分配下达至行业主管部门高昌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995-8523637高昌区财政局办公室
附件:高区财农【2023】24号 关于高昌区2023年市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