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报备调整高昌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的报告》(高党农领字〔2025〕3号),2025年高昌区收到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7094万元(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20万元),欠发达国有农场提升任务81万元,合计7175万元;自治区资金乡村振兴任务11552万元(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180万元),共计18727万元。为谋划落实好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根据基层实际需求,通过广泛征求各乡(镇、片区、场)及行业部门意见建议,安排实施53个项目,其中部分项目计划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予以优化调整。现将高昌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调整)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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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高昌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备案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