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关于启动高昌区抗旱四级响应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高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6-12     浏览次数:

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暨消防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高昌区持续受到上游来水减少及高温天气影响,部分乡镇出现不同程度的干旱灾害,已对农业生产、群众生活用水造成一定影响。按照《高昌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高昌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6年5月15日起启动高昌区抗旱四级响应,请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天气趋势和旱情发展,按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抗旱措施,确保城乡居民供水发展。

高昌区启动抗旱四级响应责任分工

及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压细抗旱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旱情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切实把抗旱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抗旱责任体系,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

二、强化协调联动,形成抗旱工作合力

水利部门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与科理,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调配农业灌溉用水,优化灌溉方案,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在水库供水能力不足时,依乡镇申请及时启用抗旱井,确保抗旱用水需求;加强水利设施运行监测,确保供水系统稳定运行。

气象部门: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高温、干旱等气象预警信息;科学研判降雨趋势,适时组织人工增雨作业;为农业部门和乡镇提供气象服务支持,助力科学抗旱。

农业农村、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汇总农业受灾情况,协助受灾群众申请抗灾补助。

各乡(镇、街道、片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旱情排查和动态监测;及时上报旱情信息,主动对接水利、农业等部门争取支持;组织群众开展抗旱自救,协调落实抗旱用水、设备、人员等资源;做好舆情引导和群众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其他成员单位:发改、财政、交通、电力、通讯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抗旱资金保障、基础设施维护、电力供应、通信保障等相关工作,形成多方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监测预警,提升信息报送时效

水利、气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对降雨、气温、土壤墒情、水资源供需等关键指标的监测,提升旱情研判能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组织部门会商,科学评估旱情发展趋势;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旱情、抗旱措施及成效等信息及时、准确、规范上报;重大旱情、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四、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督导问责机制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带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响应及时;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暨消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抗旱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责任缺失、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在抗旱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表扬并优先推荐评先评优。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落实各项抗旱措施,坚决打赢抗旱保民生、保稳定、保安全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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