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经调查,依法认定闲置土地三宗。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各宗地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宗地
土地使用权人:新疆瑞峰房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吐鲁番忠信商务酒店及水景花园二期工程项目
闲置土地坐落:吐鲁番市绿洲东路北侧、东环路西侧
闲置土地面积:2.1316公顷
闲置时间:2023年3月8日
闲置原因:企业原因
认定闲置事实及依据: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于2023年5月1日依法向新疆瑞峰房地产有限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按程序开展调查工作,经现场踏勘拍照取证土地现状为未能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动工开发建设,且不能举证证明是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为导致该宗地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造成的闲置土地。现予以公示。
第二宗地
土地使用权人:新疆瑞佰德灯具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疆瑞佰德灯具组装仓储项目
闲置土地坐落:金州路南侧,龙山路西侧
闲置土地面积:2.168796公顷
闲置时间:2019年9月1日
闲置原因:企业原因
认定闲置事实及依据: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于2023年8月3日依法向新疆瑞佰德灯具制造有限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按程序开展调查工作,经现场踏勘拍照取证土地现状为未能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动工开发建设,且不能举证证明是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为导致该宗地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造成的闲置土地。现予以公示。
第三宗地
土地使用权人:吐鲁番精华旅游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火洲沙疗养生园项目
闲置土地坐落:亚尔镇上湖村
闲置土地面积:0.7037公顷
闲置时间:2018年4月20日
闲置原因:企业原因
认定闲置事实及依据: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于2021年6月10日依法向吐鲁番精华旅游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按程序开展调查工作,经现场踏勘拍照取证土地现状为未能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动工开发建设,且不能举证证明是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为导致该宗地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造成的闲置土地。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艾尼瓦尔·尼牙孜⠨0995-852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