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4〕6号),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117万元。根据《关于同意实施亚尔镇亚尔村纸箱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计划的批复》(高区民宗字〔2025〕2号)要求,2025年高昌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准备组织实施高昌区亚尔镇亚尔村纸箱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安排资金119万元(资金来源为结余资金)。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高昌区亚尔镇亚尔村纸箱加工厂设备采购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1.实施地点:高昌区亚尔镇亚尔村
2.建设内容:采购高速全自动钉箱机一台及配套设施,合力CPD30电动叉车一台。项目总投资119万元(含前期费)。最终价格以项目结算审计价格为准。
3.补助标准:计划总投资119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投资119万元。
5.实施期限:计划2025年9月-11月底
6.实施单位:高昌区亚尔镇人民政府
7.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纸箱厂生产运作,为吐鲁番的农产品的销售提供便利,为辖区内的富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加农民及村集体收入。
监督电话:0995-12317;0995-851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