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新疆高昌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

作者:     来源: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高昌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8-20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16日,受吐鲁番清源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高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评价单位已完成《新疆高昌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获取途径

可进入夸克网盘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quark.cn/s/35ff2232d961⠂༯span>提取码:xABZ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评价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实施的所有社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进行下载,网址链接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对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吐鲁番清源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路594号金谷小区1号楼2单元302室

人:杨小勇

联系电话:029-85697597

箱:304072999@qq.com

2)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

人:燕炳成

箱:m15195890577@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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