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昌区2025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
分配情况公示
高昌区2025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
分配情况公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高昌区2025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5〕2号),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897万元。《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5〕3号),我区2025年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4101万元。中央自治区资金(第二批)共5001万元。
二、资金分配结果
高昌区关于2025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共计5001万元。
高昌区2025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分配表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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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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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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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衔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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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衔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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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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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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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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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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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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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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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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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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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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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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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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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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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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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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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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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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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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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12317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热线⠂0995-8523637高昌区财政局办公室
附件:《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的通知》(高区财农〔202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