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4〕6号)、《关于同意实施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的批复》高区党统字〔2025〕5号文件要求,2024年高昌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准备组织实施项目4个,安排资金1117万元。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高昌区送茶入户项目
1.实施地点:高昌区各乡镇(片区)
2.建设内容:为全区各乡镇(片区)困难群众1734户,每户购买4.5公斤低氟茶,每公斤32元,计划总投资24.9696万元。
3.补助标准:总投资24.969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投资24.9696万元。
5.实施期限:计划2025年3月底完成
6.实施单位:高昌区民宗局
7.绩效目标:送茶入户项目是遏制饮茶型地氟病(地方性氟中毒)蔓延的有效措施,通过倡导大力推广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逐步解决困难群众长期饮用超标茶叶,影响健康的问题,彰显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满足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
二、亚尔镇亚尔村农贸市场畜牧交易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亚尔镇亚尔村
2.建设内容:新建地面硬化1.5万㎡合计180万元,新建公厕2座及附属设施,50万元/座(含前期费)。
3.补助标准:计划总投资294.4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投资294.4万元。
5.实施期限:计划2025年3月初-6月底
6.实施单位:高昌区民宗局
7.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极大改善交易环境,大幅提升交易服务能力,努力把亚尔村农贸市场建设为高昌区每周3天的农贸集市,提高村集体收入。
三、亚尔镇亚尔村农贸市场交易区提升改造项目
1.实施地点:亚尔镇亚尔村
2.建设内容:农贸市场蔬菜区新建移动式柜台800个(尺寸长度3.1米*高1米*宽1.5米),材料是2.5毫米角铁型材,台面0.8毫米,不锈钢,4500元/个。
3.补助标准:总投资361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投资361万元。
5.实施期限:计划2025年3月初-6月底
6.实施单位:高昌区亚尔镇人民政府
7.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极大改善交易环境,大幅提升交易服务能力,努力把亚尔村农贸市场建设为高昌区每周3天的农贸集市,提高村集体收入。
四、胜金乡排孜阿瓦提村青年就业基地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胜金乡排孜阿瓦提村
2.建设内容:新建二层楼栋一座1250平方米,3000元/平方米,小计375万元;地面硬化700平方米,150元/平方米,小计10.5万元;以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436.6万元(含项目前期费)。
3.补助标准:总投资436.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投资436.6万元。
5.实施期限:计划2025年3月初-6月底
6.实施单位:高昌区胜金乡人民政府
7.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通过建设集农产品销售、电商服务、劳动力技能培训、就业实训的综合性劳动力就业创业基地,搞活农村市场经济,提升了营商环境,促进胜金乡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带动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受益户数709户2767人。
监督电话:0995-12317;0995-8522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