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高昌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振〔2024〕6号),我区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412万元。
二、资金分配结果
高昌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9412万元。按照上级下达吐市财振资金文件,将各任务资金告知下达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资金下达情况,分配到具体项目。
高昌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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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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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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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赈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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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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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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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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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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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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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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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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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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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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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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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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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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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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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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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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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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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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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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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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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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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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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995-8523637高昌区财政局办公室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热线: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