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昌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听取自治区、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委、区政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列入区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2023年以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类法律法规15场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场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24次、党组会议学法8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次。区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2场次,实现全区科级领导干部、政法干部培训全覆盖。组织全区公职人员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31场次,累计参训2万余人次。邀请专家学者为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讲法治课3场次。二是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审议法治建设相关事项9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印发《高昌区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清单的实施方案》,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连续三年召开述法专题会议,听取区、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并进行民主评议,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印发《2023年高昌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18项任务落地见效。部署开展自治区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活动,组建创建专班,先后召开全区创建安排部署会议、推进会2场次。强化法治督察,成立5个县处级领导带队的法治督察组对全区53个单位开展全覆盖式督察,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细化考核指标,以督察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二)抓稳定保安全,以社会大局稳定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657项行政审批类事项、268项公共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100%,发布跨省通办事项226项、疆内通办事项72项,跨省通办事项发布比例、跨省通办办件事项覆盖率均达100%。2023年以来,累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82458件。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调整,梳理明确29个部门权责清单2635项。深化审批服务改革,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阶段、工程施工前的并联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依托微信公众号上线“火速办”税费服务平台,4类273项高频业务实现资料远程提交、影音双向交互。2023年全区新发展市场主体3362户,较去年同期增长46.2%。二是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按照“一企一策”工作思路,建立县处级领导包联企业服务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助企纾困解难,着力推进“半拉子”工程即僵尸企业盘活。坚持招商引资“一把手”负责制,通过“以商招商、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重组招商”等形式,千方百计招商引资,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6.99亿元。三是优化政法机关法律服务。落实《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推进5批60项交管改革落实落地,优化网上立案、跨区域立案、电子送达、“云”开庭等智能化服务,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诉讼服务模式,开展送法进民企活动,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政府依法履职。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区政府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纳入常务会学习计划,组织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将交通运输局承办的《高昌区城市公共交通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方案》、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承办的国有农用地租赁金调整、发改委承办的城镇供热调价事项纳入2023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区司法局负责人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对上会议题发表审核意见。区政府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2023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区政府各类合作协议30,提出修改意见15条,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关,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备案率、备案通过率均达100%。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废止10件,宣布失效2件,建议修改1件。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印发《高昌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自治区赋权决定,12个乡镇(街道)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求和承接能力等实际情况,认领行政处罚事项,全区90名乡镇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提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和解调解6件,纠错2件,纠错率20%。连续2年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败诉率逐步下降,低于全疆平均水平。二是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认真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成立物业、征地征收、劳动争议等8个专业性调委会,各级调处中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1200余件。三是推动阳光信访。落实县处级领导坐班接访、下沉接访,信访工作呈现“一升一降一好转”的良好态势,2023年5月,高昌区被评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加强政府督查工作。聚焦全区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效能,通过“互联网+督查”平台、市长信箱(区长信箱)等渠道办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203件,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坚持把议案、提案办理作为回应群众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手段,办理人大议案47件、政协提案75件,办件答复率和代表(委员)满意度均达100%。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新媒体等公开载体,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财政资金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信息公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47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领导干部还没有完全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习惯于用老办法、旧经验解决新问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有差距。个别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不够规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不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工作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三是法治专门队伍力量人少质弱。行政执法单位专职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队伍法律专业人才紧缺,法制审核把关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三、2024年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听取自治区、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新高昌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听取自治区、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同学习、同部署、同推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全过程,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和“四张清单”,督促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主动整改违法问题。深化“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着力解决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等问题。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积极清偿各类存量欠款,严防新增债务,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深化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提升乡镇(街道)执法业务水平,提高基层综合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四)加快建立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队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推动解决行政复议人员配备不足与实际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span>
(五)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效。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强化新媒体普法,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发挥“有形”阵地的“无形”作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