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出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对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震慑效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高昌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将近期查处的各类交通违法予以警示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一、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非营运客车违法行为
1.2023年5月10日12时35分,杨某驾驶号牌为新K06424大型汽车行至吐鲁番市二堡乡0公里路被民警当场查获,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非营运客车违法行为的交通违法行为(190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罚款1500元,记9分。
2.2023年5月14日01时56分,木某驾驶号牌为新A792BX小型汽车行至吐鲁番市老城路被民警当场查获,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非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190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罚款1500元,记9分。
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1.2023年5月10日18时31分,色某驾驶新Q57972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2023年5月10日18时28分,刘某驾驶鲁PM9418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2023年5月10日18时26分,范某驾驶冀AKN665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4.2023年5月9日17时47分,李某驾驶宁CF0777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5.2023年5月9日19时26分,刘某驾驶鲁VC0272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6.2023年5月9日11时35分,郭某驾驶鲁Q650LV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2023年5月9日19时01分,周某驾驶鲁NG9901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2023年5月9日10时11分,程某驾驶陕DB9702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9.2023年5月9日18时56分,罗某驾驶黑MJ4355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0.2023年5月9日12时31分,宋某驾驶川ACU531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1.2023年5月9日12时04分,郑某驾驶晋L77046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2.2023年5月8日18时13分,王某驾驶豫GF5218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3.2023年5月8日17时10分,王某驾驶鲁M3B713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4.2023年5月8日17时12分,丘某驾驶津CH6866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5.2023年5月8日17时15分,梅某驾驶冀AYC067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6.2023年5月8日18时18分,盖某驾驶鲁FAW379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7.2023年5月8日11时56分,马某驾驶宁AJ8511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8.2023年5月8日12时36分,高某驾驶冀AQ4671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9.2023年5月8日13时08分,林某驾驶吉AV5653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0.2023年5月11日18时02分,孔某驾驶新F58381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1.2023年5月11日17时59分,赵某驾驶鲁VY0116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2.2023年5月11日16时55分,王某驾驶宁AK3118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3.2023年5月11日18时18分,韩某驾驶宁D78836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4.2023年5月11日16时47分,陆某驾驶鲁PAG556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5.2023年5月11日16时04分,孙某驾驶鲁FDR283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6.2023年5月11日18时22分,王某驾驶晋AE5333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7.2023年5月11日18时40分,丁某驾驶新AF8524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8.2023年5月11日18时54分,赵某驾驶鲁PN0008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9.2023年5月11日19时37分,马某驾驶新F71015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0.2023年5月13日12时42分,闫某驾驶鲁H589H0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1.2023年5月13日12时35分,王某驾驶冀E6509Y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2.2023年5月13日12时25分,杜某驾驶冀B8564H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3.2023年5月13日11时23分,单某驾驶新AA4138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4.2023年5月13日11时38分,高某驾驶甘AA7525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5.2023年5月12日13时07分,宋某驾驶鲁RU5677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6.2023年5月12日18时36分,董某驾驶鲁PW5331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37.2023年5月12日18时22分,晁某驾驶冀B1900S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连霍高速3359公里500米民警发现该车时,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以上案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记3分,罚款200元。
三、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2023年5月18日2时15分,玉某驾驶号牌为新K04054的轻便摩托车行至吐鲁番市老城路被民警当场查获,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拖拉机、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17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记12分,罚款2200元。
四、逾期未换证违法行为
2023年5月14日16时29分,李某驾驶号牌为新A3JE99小型汽车行至国道312线3985公里606米路被民警当场查获,实施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10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罚款2000元。
五、未取得驾驶非营运客车的违法行为
2023年5月16日22时29分,组某驾驶号牌为新K8841F的小型汽车行至吐鲁番市文化路被民警当场查获,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营运客车的违法行为(1005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罚款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