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昌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疆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吐鲁番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稳步提升,为平安高昌、法治高昌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履行责任,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地位,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是统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区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持之以恒抓学习,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执政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全区领导干部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完善依法治区领导体系。成立以区委书记为主任,区长和其他县级领导为副主任、相关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根据换届结果,依法治区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调整委员会成员,并集中组织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依法治疆工作会议精神,区主要领导对依法治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治区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三是抓住“关键少数”,提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健全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学法已成为党委(党组)、政府常务会议的必然要求,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四是积极发挥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高昌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在深入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年-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和吐鲁番市贯彻落实方案,高昌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贯彻落实方案,确保今后五年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持续推动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企业开办实现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开户等六个环节“一门受理、一表申请、信息共享、并联审批、一网通办”2.5个工作日办结的目标。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高昌区24家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服务窗口83个,现有工作人员114名。发布行政审批类事项610项,可网办率达100%,发布公共服务事项250项,可网办率达99.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按照《自治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编制并发布《高昌区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7项,《高昌区实行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20项。二是推进惠企利民,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落实许可前置变后置、放宽经营场所条件、注册资本认缴制等商事制度改革新政策,简化准入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全面释放改革红利,推进全区市场主体快速发展。积极落实“政银合作”,开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服务优质的优势,在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开通了办照、取照业务,为企业群众提供“就近办照、就近取照”服务。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在线审批,企业只需在网上申请办理即可,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减少二分之一。所有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有效提升了项目的审批效率。三是深化审批改革,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现清单事项网上公开便捷查询。大力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审查项目立项申请及其他相关手续,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对企业在项目核准、备案、项目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及其处理信息,通过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
(三)坚持依法治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一是将法治建设纳入高昌区总体发展规划,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考核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长期聘用2名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强的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纪委监委、司法、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提高政府决策的合法合规性。三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审核工作要求,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确保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按照“谁起草、谁梳理”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坚持依法清理、全面清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清理规范性文件2轮次,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继续有效11件。四是完成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农业农村领域综合执法权限上划吐鲁番市直单位,高昌区不再保留执法队伍;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管理局作为吐鲁番市直单位的派出机构,由市局统一统筹;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模式;重点执法领域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权责更加明晰。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与法治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结合“质量月”活动,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有效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工作。各执法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确保执法人员岗证一致。杜绝出现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使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执法案件发生,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公开。六是扎实推进全民普法。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全区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宪法宣誓制度,培养其忠诚、干净、担当和依法行政意识。以青少年普法教育为重点,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全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副校长、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到全区各中小学,开展法律宣讲活动80余场次。以开展主题活动为重点,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在“国家宪法日”、“禁毒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月”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讲堂下基层活动”,举办乡村法治讲座和集中宣传活动50余场次,组织编印发放普法宣传教育读本1万余册。以法治宣传进企业为重点,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涉税法规、职工维权等内容深入企业广泛开展法治宣传。
(四)健全完善突发事件预案,不断提升政府应急处突能力。一是完善应急预案,不断夯实应急体制基础。坚持把应急预案作为提高抢险救援能力的基础性工作,修编8个专项预案、部门预案,进一步规范各类灾害的应对处置程序,为科学准确判断风险、制定合理应对措施提供了依据。二是加强信息预警,全力做好应急处突工作。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地震等部门加强沟通会商研判,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强化应急联动,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灾害防治的职责,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发布的能力,在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的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三是不断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基层防灾减灾数据,提升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组建民兵应急队伍。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在区级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在乡镇街道级平台依托司法所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常日制”“坐诊”服务;在村级平台提供“预约式”“定期制”的法律咨询、“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服务,切实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二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坚持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作用,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三是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创新行政复议受理方式,引导群众通过邮寄方式申请行政复议、送达法律文书,以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方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维护法治政府形象。一是探索建立行政权力司法监督机制。公益诉讼制度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于进一步发挥司法监督行政、维护公共利益的效能,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高昌区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既提升了行政机关的履职能力,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二是加强政府督查工作。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主基调积极主动开展督促检查和反馈。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抓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加强重(难)点信访问题、安全生产大排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督查,全年开展各类督查18次,下发督办通知25期次,下发督查通报2期。三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在已有“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专栏基础上,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利用微博平台推动电子政务发展,区政府网政务微博开通至今,发布信息2738条;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942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高昌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离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执法人员素质还需提高。二是从事法治工作人员不足。司法机关专门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需要。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全面,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还有待加强。四是部分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牢扭住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年)》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宪行政,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建立健全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定期听取职能部门负责人述法。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推动区直部门、乡镇法律顾问全覆盖,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最多跑一趟”“最快送一次”,推行“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自主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落实好减税降费、稳岗就业政策。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加大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