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010600106/2026-00018 发布机构 公开日
文  号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有效性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为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式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实施办法》,明确2026年1月至12月期间,面向全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涵盖居家、社区、机构等多场景养老服务,最高每月可享受800元补贴,让失能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温度。

1哪些老年人可以申领这项补贴?

答:补贴对象为在新疆居住且年满60周岁,经专业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无论是否为新疆本地户籍,只要长期在疆居住并达到相应失能等级标准,均可申请。

2补贴以什么形式发放?每月最高能抵扣多少?

答: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按自然月兑付,具体标准如下:

机构长期服务(入住30天及以上)、短期“喘息服务”(入住30天以内)及日间托养:按消费金额的40%抵扣,每月最高抵扣800元;

居家社区上门服务:按消费金额的50%抵扣,每月最高抵扣800元;具体抵扣比例与额度在电子消费券中明确载明。电子消费券将明确标注具体抵扣比例和额度,方便查看使用。

3补贴政策实施多久?

答:本次补贴项目的实施周期为2026年1月至12月。

4如何申请补贴?流程复杂吗?

答:申请流程便捷,全流程依托“民政通”线上办理,具体步骤为:

个人申请:老年人或其代办人(配偶、子女、亲属、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通过“民政通”注册个人账户,向民政部门提交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

能力评估:民政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据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失能等级评估;

消费券发放:申请审核通过后,首月电子消费券将发放至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民政通”个人账户,后续每个自然月系统会自动发放当月券。

5电子消费券怎么使用?

答:补贴对象接受养老机构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时,出示“民政通”电子消费券即可进行费用抵扣。⠂⠼/font>

6如果老年人情况变化,补贴资格怎么处理?

答:若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不再符合补贴条件,或老年人去世,本人或代办人需通过“民政通”APP办理补贴资格终止业务,也可联系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终止。资格终止后,自次月起停发电子消费券。

7电子消费券能用于哪些服务?

答:电子消费券可用于民政部、财政部规定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及能力评估,具体包括: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涵盖“六助”(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47项具体服务,详细可参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

机构养老服务:包含长期服务(入住机构30天及以上)和短期“喘息服务”(入住机构30天以内)。

8提供服务的机构有什么要求?

答:为保障服务质量,相关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养老机构:依法完成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具备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能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具备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对应养老服务的能力。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为民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相关要求,且不得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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