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8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5月10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有关政策。为落实好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入学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稳妥做好我区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经区政府领导同意,高昌区教育局出台了《高昌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细则》主要包括1个主文件和3个附件,其中主文件包括7个部分的内容。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组织领导。对高昌区招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部分,招生原则。包括依法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免试、就近、划片”、和房户一致优先4个原则。
第三部分,招生对象。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6年8月31日),初中招收具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2届小学毕业生。
第四部分,招生计划。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位申请、适龄儿童户籍和城区有房学生分布、学校办学规模等情况研究确定。
第五部分,招生入学流程。分为入学适龄儿童摸排、制订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细化招生方案,制订招生简章、网上预报名及学校初审、发布招生结果和符合入学条件。
第六部分,规范招收行为。分为城区学校招生办法、特殊群体入学办法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第七部分,招生纪律。分为规范招生信息化管理、严禁违规招生、坚持均衡编班、加强学籍监管和严格责任追究。
3个附件分别为:吐鲁番市高昌区2022年城区普通中小学片区划分表;高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流程图;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