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高昌区未出台区级层面独立的就业补助管理、补贴标准类专项政策文件,全区所有就业补助申领、审核、资金拨付工作,均严格延用自治区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社〔2026〕85号)文件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全区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全部就业补助项目,均统一执行自治区文件划定的补贴范围、申领条件、发放标准、资金管理及监督要求,无自行增设、调整补助标准或新增区级专项补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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