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同意追加高昌区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预算的批复》(高党农领办〔2025〕12号)文件要求,调减你单位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万元(详见附表1)。下达你单位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万元,同时下达你单位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本级配套资金0.54万元(详见附表2)。请列入政府收支科目“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农水林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详见附表2),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完善资金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把持续发挥效益情况纳入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扎实开展绩效评价,突出资金使用成效,确保资金效益充分发挥。
二、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1.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调减表
2.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分配表
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调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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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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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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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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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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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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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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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文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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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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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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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火焰山镇巴达木村西甜瓜连栋大棚示范项目(重点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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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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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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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市财振〔2024〕6号、高区财农〔2024〕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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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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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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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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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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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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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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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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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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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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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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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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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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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市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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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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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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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庭院经济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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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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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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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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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市财振〔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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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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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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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自主创业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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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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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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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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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市财振〔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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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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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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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费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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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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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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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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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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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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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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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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