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监〔2022〕3号)、吐鲁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昌区财政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被检查单位查后结果名单公示如下:
1.吐鲁番市高昌区园林绿化中心;
2.吐鲁番市高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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