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9日,上级提前下达高昌区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01中央直达资金)5096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01中央直达资金
二、资金使用安排原则
按照吐鲁番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综﹝2022﹞12号)资金文件及资金使用分配表,结合项目准备情况,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并及时将会惠企利民发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并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要求报送进展情况,同时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和信息公示公开工作。
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补助资金(01中央直达资金)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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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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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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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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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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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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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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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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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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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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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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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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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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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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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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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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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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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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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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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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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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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995-8523637高昌区财政局办公室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高区财综〔2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