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高昌区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升广大百姓得实惠

作者:     来源: 高昌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05-17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项惠民政策。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高昌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经历了六次调待: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基础养老金85元,第二次调待是2014年7月调待的基础养老金100元,第三次调待是2015年1月1日起的115元,第四次是2018年1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至140元,净增25元。第五次调资是2020年7月调待的基础养老金145元。第六次是2021月1日起,高昌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5元提高至150元(中央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3元。自治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57)。2021年3月13日高昌区顺利完成调待工作并补发了1-3月的调待部分。调待共涉及城乡居民20532人,金额为31万元,切实保障了每一位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

高昌区现有城乡居民领取待遇人数20980人,其中实际享受待遇人数20891,暂停待遇人数89人,月发放社保基金336万元;实现100%足额发放。

上一条:

下一条:

关闭

分享按钮
6c5cf33b78124e878cfc3da939a5c2bf
902b0e25ca7f4b9b9e5c6b22dacbf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