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中共吐鲁番区高昌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作者:     来源: 高昌区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3-02-07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共吐鲁番高昌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区委组织部大院南楼三楼302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0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办公电话:0995-8529785

单位负责人:陈文婷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二、机关职能

中共吐鲁番市高昌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中共吐鲁番市高昌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高昌区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归口高昌区委组织部管理。

(一)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高昌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宏观管理和调查研究,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

(三)统一管理全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四)研究拟订全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党政机关各部门及人大政协、法院、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五)管理直机关部门职能配置和调整工作。

(六)审核直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党委、政府机构设置和乡(镇)机构编制分类、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数。

(七)审核人大、政协、法院、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八)研究拟订全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研究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措施和发展规划;建立宏观调控体系和预算内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宏观管理制度;审批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名称、隶属关系、机构规格、职责任务、单位类别、内设机构、编制员额、人员结构、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

(九)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直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各事业单位登记工作。

(十)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负责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研究制定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十一)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全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理论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全机构编制汇总统计。

(十三)完成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高昌区委编办内设下列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科)负责机关日常运工作,承担文、会、保密、机要、档案、财务、政府采和固定资产管理、车辆调度和管理、后勤服生、接待、保等工作负责编办主任决策部署的协调和督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和审核工作;负责区直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信息宣印等工作;组织协调高昌区人大和政提案的理工作牵头协调、信访、社会治安合治理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管理章制度并施。负责对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中央、自治区、吐鲁番市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依照有关规定对违反机构管理纪律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检查高昌区各部门贯彻制法律法和政策制度行机构置和制使用、推关改革情况;负责受理反机构制法律的检举和投群众来信来访“12310”举报工作对违反机构制法问题进调查并提出理意;配合上机构制部开展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0995-8529785

(二)机构编制业务科。贯彻执行自治区党群政法机关机构制管理的政策、法章和制度;核高昌区委工作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政机关委机关及派构、群众体机关、政法各部及所属事业单位、高昌区党群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及“三定”核上述部能配置、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核定和使用;核高昌区行政总额制的分配和整方案核高昌区政法专项编制。

贯彻执行自治区行政机关机制管理的政策、法章和制度核高昌区人民政府工作部(不含公安、司法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及各部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及"三定";核上述部能配置、机构置、人员编领导职)的核定和使用;核高昌区行政总额分配和方案。

贯彻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拟定高昌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区事业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方案;审核高昌区直属及区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政法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经费形式、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核定和使用;审核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事业编制总额核定方案。

核高昌区区直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聘)制使用划。

联系电话:0995-852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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