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办文件

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600106/2022-00058 发布机构 公开日 2022-10-28
文  号 高区政办发〔2022〕23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有效性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各乡(镇、场、街道、片区)、区直各部门:

行政许可是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自治区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46号)及吐鲁番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吐政办〔2022〕34号)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承接中央层面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吐鲁番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设定高昌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步梳理高昌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022年底前实现全区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建立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厘清监管责任,推进审管有效衔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事项清单一致、实施要件统一、办事指南同源。构建形成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一)落实清单编制责任。结合我区实际,共梳理了243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由上级设定、高昌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36项;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高昌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编制形成《高昌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详见附件)并予以公布。

人民政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机构(以下称审改牵头机构)负责组织梳理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本地区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上一级审改牵头机构。同时负责乡镇(街道)行政许可清单编制和发布工作。

(二)做好系统对接。积极配合自治区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行政许可管理系统,接收行政许可事项数据接口,为区级各部门确认、接收、编制、报送、发布和同步行政许可事项数据提供支撑。及时将审核通过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基本要素、实施要素、办事指南)在自治区政务服务网站(高昌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许可管理系统及其他相关服务渠道予以发布更新。

(三)统一清单编制要求。政府审定发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基本目录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依据等基本要素。清单中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高昌区各相关单位要通过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确认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下发的行政许可事项主项和子项,接收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下发的行政许可事项基本要素和实施要素,编制发布高昌区行政许可事项。区直各相关单位依次从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编制、认领和发布行政许可事项。

三、依法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

(四)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逐项制定实施规范,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同时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在严格执行办事指南的同时,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五)及时做好清单调整和衔接。行政许可事项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下级清单要及时更新确认行政许可事项(基本要素、实施要素和办事指南),及时同步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并停用原行政许可事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相关部门应负责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协同做好清单内容对接匹配。

(六)加强清单应用实施。区直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在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四、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七)依托清单明确监管主体和重点。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规定,确定监管主体;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主体。对多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有关部门之间就监管主体存在争议的,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区直各部门要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其中,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应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八)结合清单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

(九)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探索清单多元化应用。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要依托许可管理系统,汇总公布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的线上线下办理渠道,逐步完善清单事项检索、办事指南查询、网上办理导流、疑难问题咨询、投诉举报留言等服务功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行政许可和开展监督。结合自治“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配合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深度对接,实现数据及时交互共享,对行政许可全流程开展“智慧监督”。鼓励区直各部门创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用场景,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五、工作要求

(十)加强组织领导。高昌区审改牵头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对区直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十一)强化经验总结和监督问责。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工作,纳入2022年度绩效考核。高昌区审改牵头机构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及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对实施清单管理、改革创新许可实施方式、进一步便利企业群众办事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等接受社会监督。针对违法违规编制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实施变相许可等问题,要主动加大监督力度,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十二)按时完成清单编制。2022年10月底前编制并公布高昌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乡镇(街道)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附件:《高昌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高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25


高昌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序号

高昌区主管部门

许可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

高昌区发展改革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高昌区人民政府(新建项目由高昌区发展改革委承办;技术改造项目由高昌区商工局承办)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新政发〔2017〕106号)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21年第47号)

2

高昌区发展改革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高昌区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新发改环资〔2017〕04号)

3

高昌区发展改革委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高昌区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4

高昌区发展改革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高昌区人民政府(项目由高昌区发展改革委承办承办)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新政发〔2017〕106号)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21年第47号)

5

高昌区发展改革委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高昌区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6

高昌区发展改革委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高昌区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7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国防交通条例》

8

高昌区教育局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高昌区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9

高昌区教育局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高昌区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

10

高昌区教育局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高昌区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1

高昌区教育局

校车使用许可

高昌区人民政府(由高昌区教育局会同高昌区公安局、高昌区交通运输局承办)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12

高昌区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

高昌区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13

高昌区教育局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高昌区教育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4

高昌区公安局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高昌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关于民用机场购置驱鸟枪支有关问题的复函》(公治〔1998〕869号)

15

高昌区公安局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高昌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2009年8月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2011年1月修订)

16

高昌区公安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高昌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17

高昌区公安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高昌区公安局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18

高昌区公安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高昌区公安局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19

高昌区公安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高昌区公安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0

高昌区公安局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高昌区公安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21

高昌区公安局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高昌区公安局(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

22

高昌区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高昌区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3

高昌区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高昌区公安局(运达地)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4

高昌区公安局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高昌区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5

高昌区公安局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高昌区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6

高昌区公安局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高昌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27

高昌区公安局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高昌区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8

高昌区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高昌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9

高昌区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高昌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30

高昌区公安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高昌区公安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31

高昌区公安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工程验收

高昌区公安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32

高昌区公安局

机动车登记

高昌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3

高昌区公安局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高昌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4

高昌区公安局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高昌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5

高昌区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高昌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6

高昌区公安局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高昌区公安局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37

高昌区公安局

非机动车登记

高昌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8

高昌区公安局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高昌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39

高昌区公安局

户口迁移审批

高昌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40

高昌区公安局

犬类准养证核发

高昌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9号)

41

高昌区公安局

普通护照签发

高昌区公安局(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42

高昌区公安局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高昌区公安局(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43

高昌区公安局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高昌区公安局(含辖区所属派出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44

高昌区公安局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高昌区公安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45

高昌区公安局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高昌区公安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46

高昌区公安局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高昌区公安局(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47

高昌区民政局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高昌区民政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48

高昌区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高昌区民政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49

高昌区民政局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高昌区民政局(由高昌区民宗局实施前置审查)

《宗教事务条例》

50

高昌区民政局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高昌区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51

高昌区民政局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高昌区人民政府;高昌区民政局

《殡葬管理条例》

52

高昌区民政局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高昌区民政局

《地名管理条例》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名管理办法》

53

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

54

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

55

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56

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57

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58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

59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2006〕13号)
《自治区实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办法》

60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61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62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高昌区人民政府(由高昌区自然资源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63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高昌区人民政府(由高昌区自然资源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64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临时用地审批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65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66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高昌区人民政府(由高昌区自然资源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67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68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高昌区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69

高昌区生态环境局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高昌区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70

高昌区生态环境局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高昌区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71

高昌区生态环境局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高昌区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属区域法律新疆区域不适用)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中央编办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19〕26号)

72

高昌区生态环境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高昌区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73

高昌区生态环境局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高昌区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74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修正)

75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商品房预售许可

高昌区房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76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高昌区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7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78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79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80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供水条例》

81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管理条例》

82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供水条例》

83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燃气经营许可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84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85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高昌区人民政府(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86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87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88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绿化条例》

89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90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91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92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93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94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乡级政府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95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高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96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高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97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98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军区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16〕7号)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人民防空减少审批事项的通知》(国人防〔2014〕235号)
《关于临时调整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国人防〔2018〕48号)
《关于调整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和管理权限的通知》(新人防办〔2019〕23号)

99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军区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16〕7号)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人民防空减少审批事项的通知》(国人防〔2014〕235号)
《关于临时调整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国人防〔2018〕48号)
《关于调整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和管理权限的通知》(新人防办〔2019〕23号)

100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5年第11号修订)

101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修正)

102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103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

104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涉路施工许可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修正)

105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第81号修正)

106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107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108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修正)

109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修正)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

110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修正)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

111

高昌区水利局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高昌区水利局

《政府投资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112

高昌区水利局

取水许可

高昌区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113

高昌区水利局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高昌区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2017年3月修正)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114

高昌区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高昌区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道管理条例》

115

高昌区水利局

河道采砂许可

高昌区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道管理条例》
《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

116

高昌区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高昌区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117

高昌区水利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高昌区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18

高昌区水利局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高昌区人民政府(由高昌区水利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19

高昌区水利局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高昌区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120

高昌区水利局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高昌区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21

高昌区水利局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高昌区水利局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122

高昌区水利局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高昌区水利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国务院批转水利部关于蓄滞洪区安全与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国发[1988]74号)

123

高昌区水利局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高昌区水利局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124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农药经营许可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农药管理条例》

125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兽药经营许可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兽药管理条例》

126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43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

127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受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批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公布,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正)

128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高昌区人民政府(由高昌区农业农村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29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

130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受理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审批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蚕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8号)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12月13日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

131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植物检疫条例》

132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植物检疫条例》

133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受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批事项(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134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

135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136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动物诊疗许可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9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正)

137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38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39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40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41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高昌区人民政府(由高昌区农业农村局承办),乡镇政府(由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关于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实施意见》

142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乡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43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44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5年第46号)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145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高昌区人民政府(由高昌区农业农村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46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

147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渔业捕捞许可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

148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渔业航标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3号)

149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50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51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8号公布,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改)

152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153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营业性演出审批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公布,文化部令第57号修正)

154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155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56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157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2011年10月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6号)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2006年第9号)

158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全民健身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

159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6月国务院令第382号)
《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汇总清单》(2016年6月国务院审改办公布)

160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高昌区人民政府(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承办,征得吐鲁番市文物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61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62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高昌区人民政府(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征得吐鲁番市文物局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63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164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65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66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67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168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169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170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171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172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

173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174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由高昌区卫生健康委初审、吐鲁番市卫生健康委二审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批事项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175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医师执业注册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176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177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78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护士执业注册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护士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79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受理并逐级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批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
《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180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
《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181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82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高昌区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83

高昌区应急管理局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高昌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184

高昌区应急管理局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高昌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
《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185

高昌区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高昌区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186

高昌区应急管理局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高昌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187

高昌区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高昌区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188

高昌区应急管理局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高昌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1号修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3〕120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2003年7月4日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6号公布,自2003年8月15日起施行。根据2015年6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1号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1年第1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189

高昌区消防救援支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高昌区消防救援支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
《应急管理都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管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的通知》(应急(2021)34号)

190

高昌区税务局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高昌区税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91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许可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市场监督总局令第24号)

192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市场监督总局令第24号)

193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94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0号)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95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196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197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登记注册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主席令第20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通过,2006年8月27日主席令第55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19年8月29日主席令第二十六号发布,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已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已废止)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198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199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200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1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高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202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受理广电总局审批事项并逐级上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203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受理广电总局审批事项并逐级上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204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受理广电总局审批事项并逐级上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205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初审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审批事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2号)
《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09〕44号)

206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207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受理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审批事项并逐级上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公布,广播电视总局令第9号修正)

208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初审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审批事项)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号公布,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0号修正)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24号)

209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初审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审批事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210

高昌区委宣传部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高昌区委宣传部

《出版管理条例》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211

高昌区委宣传部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高昌区委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电影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公布,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1号修正)

212

高昌区委统战部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高昌区委统战部(初审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审批事项)

《宗教事务条例》

213

高昌区委统战部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高昌区委统战部

《宗教事务条例》

214

高昌区委统战部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高昌区委统战部(初审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审批事项)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215

高昌区委统战部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高昌区委统战部

《宗教事务条例》

216

高昌区委统战部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高昌区委统战部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217

高昌区委统战部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高昌区委统战部(初审自治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批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13〕18号)

218

高昌区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高昌区气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219

高昌区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高昌区气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220

高昌区气象局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高昌区气象局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12〕39号)

221

高昌区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高昌区烟草专卖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

222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23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检疫机构)(受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实施)

《植物检疫条例》

224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225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226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227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228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风景名胜区条例》

229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230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231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高昌区人民政府(由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承办)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232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233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高昌区人民政府(由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承办)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234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高昌区人民政府(由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35

高昌区档案局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高昌区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236

高昌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登记

高昌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高昌区实施行政许可事项(7项)

序号

高昌区主管部门

许可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237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许可

高昌区人民政府(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

238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

239

高昌区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杂食店登记

高昌区场监督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240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权限内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旅游活动或者建立森林公园的审批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241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天山自然遗产地内开展活动的审批

高昌区林业和草原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

242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243

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乡镇以下小型屠宰点设置审批

高昌区人民政府〔高昌区农业农村局承办(由高昌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审查意见,高昌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市人民政府〕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

注:经梳理,暂无高昌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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