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恰特喀勒乡喀拉霍加坎儿孜村道路建设项目、恰特喀勒乡新光村道路建设项目等两个项目调整为恰特喀勒乡贫困户庭院环境整治项目优先实施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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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加快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经恰特喀勒乡党委研究确定,拟将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恰特喀勒乡喀拉霍加坎儿孜村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库编号:gcqxmk2020-071)和恰特喀勒乡新光村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库编号:gcqxmk2020-073)调整为恰特喀勒乡贫困户庭院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库编号:gcqxmk2020-061)优先实施。
原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恰特喀勒乡喀拉霍加坎儿孜村道路建设项目,安排资金65.29万元,和恰特喀勒乡新光村道路建设项目,安排资金79.28万元,安排资金合计144.57万元,调整为恰特喀勒乡贫困户庭院环境整治项目,安排资金144.5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恰特喀勒乡321户贫困户进行庭院环境整治,对贫困户院内清运建筑垃圾及土地平整,每户1930元,合计61.95万元;同时按照“三区分离”的要求,结合贫困户家庭情况规划,建果蔬圆285户,每户新建果蔬园一座(60㎡),进行土壤改良,1930元/户,合计55万元;为74户贫困户每户新建简易葡萄架一座,2600元/座,合计19.24万元;为491户贫困户提供葡萄苗,每户10棵,10元/棵,合计4.91万元;项目前期等费用共3.47万元,总投入资金144.57万元。
妥否、请批示。
附件: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计划备案表(恰特喀勒乡贫困户庭院环境整治项目)
附件【高昌区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库项目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