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高昌区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高昌区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5-01-16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吐鲁番市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办联系(电话:0995-8660315)。

一、总体情况

高昌区坚持以公开助落实、以公开惠民生、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优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新媒体等公开载体,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财政资金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信息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1603条,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二是公开本年度出台规范性文件4篇,并通过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样化形式解读13次;三是加大财政公开力度,稳步扩大信息范围2024年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到基层、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信息、政府采购等信息44条,细化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规范办理程序,主动沟通了解申请人真实需求,认真检索调查,依法依规做出答复,实质性解决申请人合理诉求2024年,我区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5件次按法定时限答复处理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结合我区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调整完善区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明确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对外发布工作,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优化信息发布全流程,保障政府信息发布安全;强化信息发布后监管,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无差错保障信息发布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按照自治区2023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栏目标准化规划建设,细分各领域栏目,细化公开类别,同时对网站阶段性开设的栏目进行了下线删除处理监督指导区直各部门做好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发展规划持续扩大政务新媒体的服务力度和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明确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开展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和年度考评,确保安全运行二是组织区直各政务公开部门参加市级开展的专题工作培训会议,加强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学习,不断延伸各领域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研究部署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自治区、市级下发的测评检测报告,及时梳理问题清单印发各部门,督促区直各政务公开部门整改提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增强我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有效性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7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56

行政强制

284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0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区结合自治区、市测评反馈问题清单,针对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整改,但仍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审核管理不够严格,个别单位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时编审不严格仍有错敏字的问题出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需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三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缺少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解读形式。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定期组织区直各政务公开部门开展业务专题培训,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同时采用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常态化监管,督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公开水平二是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和国家文件要求,整合优化信息公开目录,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是不断丰富解读形式,除开展文字、图文、视频等方式解读政策外,探索在线访谈等形式的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形式,以方便群众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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