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吐鲁番市高昌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已于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26日在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高昌区水利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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