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

临时救助申报标准

作者:     来源: 高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8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救助范围:

1.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2.个人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救助标准:原则上各地(州、市)确定的临时救助标准每人次应不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5倍。

上一条:

下一条:

关闭

分享按钮
ecefae60372147b8b84a39226dc4ff11
fbf18190adb145fcb271ea708b38fa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