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标准

作者:     来源: 高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8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申请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都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方式:1.由户主或者其家庭成员经户主同意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2.受申请人委托,由村(居)民委员会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低保标准:2022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不低于616元/月,农村低保不低于5290元/年。

申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四)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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