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农〔2023〕9号)、《吐鲁番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吐市农〔2023〕99号)。
申请指南:
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吐鲁番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高昌区2023年收到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经费64万元,培训任务共1150人。其中高素质农民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1个班次50人、培训总经费为20万元(每名学员4000元标准),高素质农民“素质+技能”培训1100人,培训总资金经费为44万元(每名学员400元标准)。
资金使用范围:按照“谁培训、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用于参训学员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参观考察、聘请教师、场地租赁、资料费、建档、食宿以及用于调研、信息化应用、跟踪服务等。
申请程序:参训学员名单由学员所在行政村上报所属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上报农业农村部门。
申请条件:高素质农民(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50人以18-55周岁、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的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为培训对象,从葡萄镇、新城片区、亚尔片区、红星片区、艾丁湖镇、恰特喀勒乡、火焰山镇、三堡乡、胜金乡、七泉湖镇招收50名致富带头人农户进行培训,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高素质农民“素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1100人,项目覆盖11个乡(镇、场、片区)22个行政村,每村50人,高昌区每个乡(镇、场、片区)建2个班。
咨询电话:⠙5-6269175(高昌区)
受理单位:高昌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
0995-6269175(高昌区)
补贴结果:高昌区政府网公开
监督渠道: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
0995-6262830(高昌区农业农村局书记办公室)
地址:吐鲁番示范区纳兹库木路100号高昌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