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下达2024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0.42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上级下达的2024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0.42万元。
二、资金使用安排原则
按照上级下达吐市财社资金文件及资金使用分配表,结合项目补助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吐市财社〔2024〕61号)。
二是《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高区财社〔2024〕23号)。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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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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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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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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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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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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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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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医疗
保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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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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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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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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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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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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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995-8523637 高昌区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