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高昌区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情况

作者:     来源: 高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10-30     浏览次数:分享按钮

1.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即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1250元,初中每生每1500元,特教学生每生每1750元

享受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享受,城区学校寄宿生按40%、农村学校寄宿生按100%比例

(2)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625元,初中每生每750元。

享受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享受,按各学校走读生30%比例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费申请方式:每年9月初学生填写申请表申请→班主任报学校资助→学校学生困难认定领导小组进行认定→学校报高昌区教育局汇总→发放补助金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费实施情况:2024年春季学期发放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720.02万元,受益学生16085名。

2.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

1)高中助学金

补助标准:平均每生每2000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1000-3000元范围内可分为2-3档。

享受范围: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按事业统计报表在校生30%比例。

申请方式每年9月初学生填写申请表申请→班主任报学校资助→学校学生困难认定领导小组进行认定→学校报高昌区教育局汇总→发放补助金。

实施情况:2024年春季学期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95.12万元,受益学生1626名。

2)高中免学杂费

补助标准:每学年人均1430元,直接拨付给学校,学校不再收取相关费用。

享受范围:根据各学校上报的四类学生人数享受(脱贫户学生、低保户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

实施情况:2024年春季学期发放免学杂费资金44.27万元,惠及学生530人。

3.中高等职业阶段“雨露计划”项目。

补助标准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

享受范围: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等职业教育的高昌区籍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

申请方式:学生或学生家长到本辖区乡(镇)政府教育办或乡村振兴办提出申请→乡(镇)进行初审→区教育局进行审核汇总→发放补助→报乡村振兴局存档。

实施情况:2024年发放中高职高昌区户籍学生“雨露计划”资金95.4万元,受益学生318名。

4.高等教育阶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补助标准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享受范围:脱贫户子女、低保户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或其他类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方式:学生每年7月底登录www.csls.cdb.com.cn在线申请→前往高昌区教育局进行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合同回执→贷款审批→贷款发放

实施情况:2024年助学贷款已申请贷款1022.732万元,惠及大学生781人。

5.高等教育阶段中央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项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提供一次性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用。

补助标准:考入内高校的大学新生每人500元,考入外高校的大学新生每人1000元。

享受范围脱贫户子女、低保户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或其他类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

申请方式:学生每年7月底原高中学校或教育局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初审→区教育局进行审核汇总→录入滋蕙计划系统→发放补助→高昌区教育局存档。

实施情况:2024年发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金额3.5万元,受益大学生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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