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常住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对健康档案动态管理。截至目前,高昌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265207人,建档率82.96%。
(二)健康教育服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印刷并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音/视频、举办健康咨询活动、健康知识讲座,提供个体化健康教育等多种方式为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服务。截至目前,高昌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共发放印刷宣传资料48278份,共设健康教育宣传栏628个,举办公众健康咨询活动206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525次,参加人数35436人,个体化健康教育覆盖48878人次。
(三)预防接种服务。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为辖区0-6岁儿童接种常规疫苗。截至目前,按乡镇为单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了自治区95%以上的指标要求。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为辖区0-6岁儿童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等服务。截至目前,高昌区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2.55%(年内应达85%)。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为辖区内常住孕产妇提供早孕建册、产前检查、产前随访、产后访视等健康服务。截至目前,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4.39%(常态化保持90%以上)。
(六)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居民提供健康体检、健康指导等服务。截至目前,老年人健康管理率93.04%(年内应达67%)。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病情评估、随访管理、健康体检、健康指导等服务。截至第三季度,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为93.87%(指标要求62%);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90.03%(指标要求62%)。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为辖区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居家的六大病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随访管理、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服务。截至第三季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化管理率为97.42%(指标要求80%)。
(九)肺结核患者管理。为辖区内常住的确诊肺结核患者筛查及推介转诊、追踪、随访监督服药、分类干预结案评估等服务。截至目前,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100%(常态化保持95%以上)。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0-36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截至目前,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8.31%(年内应达65%),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93.62%(年内应达65%)。
(十一)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服务。为辖区居民,不论是户籍人口、流动人口或常住居民,均提供医疗救治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管理、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用药和宣传教育等服务。截至目前,传染病及时报告率100%。
(十二)卫生监督协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所定期对辖区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计划生育机构和非法行医开展巡查、巡访,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截至目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巡察、巡访738次。